一、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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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華民國護照進入日本為免簽證。但護照需在出發日當日起算有效期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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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對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實施免簽証措施規定如下:
持有效台灣護照者(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証字號者),護照效期是否在入境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証)。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日之期間。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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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境日本時須自行舉證符合以下條件:
需持有有效護照。(且在有效期內返回本國或僑居地者)申請人所提出的入境目的與從事的活動需一致,且須符合日本國的出入國管理及民認定法(以下稱‘入管法’)所規定的短期停留之停留資格及停留期間。 ( 特別是經常出入日本國者,以訪問親友為目的等進入日本,須詳盡的說明在日本停留期間的活動相關內容及與親戚、友人之間的關係。)申請人不曾違反入管法第五條第一項各號之相關法令而被判刑者。(因逾期居留日本被強制遣返而尚未經一定期間者、違反相關法令被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曾入監服刑等者有以上拒絕入境相關事由而被日本強制驅離過者。)但是,符合上述條件者也並不表示 一定可入境日本,敬請留意! 相關規定請參考日本交流協會網站。 或電洽: (02)2713-8000 。為避免出國當天出現無法出境的情況,在此特別請您務必再次檢查、確認您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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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是現役軍人身份→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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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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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役齡男子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一種章,即為【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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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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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係指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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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程所載之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客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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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相關規定注意事項第5點
www.immigration.gov.tw/np.asp?ctNode=32593&mp=1
二、時差:
日本全國同屬一個時區,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9小時,台灣時刻+1小時P.S 日本不實行夏時制
三、國際電話:
從台灣撥打日本電話,請直撥00981+飯店電話(減去日本電話號碼 第一碼”0” ) ;手機亦同。
從日本撥打台灣室內電話,請撥+886+區碼(如:台北,減去0只撥”2”)+市區電話8碼。
從日本撥打台灣手機電話,請撥+886+手機號碼(減去手機號碼 第一碼”0”)。
四、小費及匯率:
公司建議:
日本團導遊、領隊、司機每日新台幣:300元床頭無須放置小費,房間吧台上零食及冰箱小瓶酒、飲料等取用請自行登記再至櫃台結帳。但茶包則為免費。
在國際機場的兌換處或各大銀行及觀光飯店都可兌換貨幣,兌換率每天變動。大部分銀行在 早上10時公布當天的美金匯率,其他貨幣的匯率則在11時公布,兌換業務持續到下午3時。 旅行支票在銀行兌換比較方便,一般商店和餐廳幾乎無法使用旅行支票。
機場兌換處營業時間:每日06:30~23:00
銀行的營業時間:星期一至五09:00~15:00,星期六、日和公共假期都關閉。
五、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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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氣候屬於溫帶海洋性氣候,北端位於亞寒帶,而最南端屬於亞熱帶,大部分地區雨季 約在6月中旬至7月中旬,降雨量比其他時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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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3-5月】、秋【9-11月】兩季氣候較為涼爽,需穿外套和薄毛衣。 夏季【6-8月】,以短袖運動服裝等輕便衣著為主。冬季【12-2月】建議以洋蔥式穿著,攜帶輕便大衣、保暖外套或厚毛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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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天氣預報,參考網站: 日本氣象協會http://www.tenki.jp/
六、緊急聯絡電話: